《芳华》读后感

时间:2023-10-26 11:03:15
《芳华》读后感

《芳华》读后感

读完某一作品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为此需要认真地写一写读后感了。但是读后感有什么要求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芳华》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芳华》读后感1

相比于影片,自己更喜欢文字一点。因为,可以随心所欲的快进或快退,又或者在文字中可以有更多的联想,天马行空,书中人即我,我即书中人,通过文字很容易有一种代入感,影视则将人物形象化,也进一步固话了,自己是先看的电影《芳华》,后面再看书籍《芳华》的时候,每次看到刘峰其实都会不自觉的想起电影中的“刘峰”。

总体来说,电影还是比较忠实于小说本身的,有一些小的改动,不过基本剧情是一致的。最大的不同,应该是小说里面有一个结局:刘峰患癌去死。而电影中只说到刘峰和小曼相依为命。

看豆瓣上的介绍说,《芳华》原名叫做“你触摸了我”,其实从整本书来看,触摸事件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在触摸事件之前,整个小集体虽然有摩擦,有勾心斗角,不过还算是一个完整的集体。前期的一些铺垫和人物介绍也是在这之前发生的。然后就是刘峰拙劣的表达了自己的爱意——触摸了林丁丁,刘峰从神坛上被拉下来,踩着泥土中,最后黯然离去,去伐木连,去前线,最终把一只手留在了战场上。

留在文艺团里的人也在之后四分五散,郝淑雯嫁给了认识的“表哥”,后来一起南下淘金。林丁丁在亲戚的介绍下终于嫁入了豪门,不过最终还是难以融入进去,离开后再嫁一个商人,移民国外,后来依旧黯然离婚再回国。萧穗子成为了一个作家,也成为了记录他们曾经芳华的人。读后感·而故事的另一个主人翁——何小曼在经历过触摸事件之后,也彻底对文艺团失去了信任。装病被发现之后去了前线,偶然情况下成为了一名英雄,却变得精神失常,同时丈夫也在战场上牺牲了。再后来,和刘峰相依为命。陪着刘峰走完了生命中的最后一段路程。

读完全书以后,依然有一种无处排解的压抑感。仍旧是因为,书中没有一个反派。作者也是用很平淡的语气,平铺直叙她们曾经的故事。没有过多的掺杂个人情感。只能感慨一下,个人有个人的幸运与不幸吧。刘峰不幸吗?他是幸运的,相比十五岁上了战场,最终也留在了战场的无名小战士。何小曼不幸吗?她的童年确实很悲惨,不过后来好歹遇到了一个“贵人”,让她得以脱离曾经的苦海,不至于被淹没。林丁丁?萧穗子?郝淑雯?应该都算不上不幸吧,甚至相比于刘峰和何小曼,她们还是比较幸运的。

大家都不是坏人,也都有各自的幸运与不幸,这就是所谓的生活吧。

《芳华》读后感2

自从下载了微信读书,读书继跑步之后变成了一种新的竞争。

经常在打开微信读书之后,第一关注排名,第二关注金币,像例行公事般,然后才开始读书。

今年养成了一个新的习惯,把每一本读的书,都记录在了一个黑色的大本子上,看着满满的一页纸,竟然也生出了一些满足感。

但是我深深的知道,不能为了读书而读书,读了一本书,最重要的过程,应该是咀嚼之后的笑话,如果只是一股脑儿的吞下去,什么作用也没有,什么精华也吸收不到了。

所以,这也是我强迫自己抽时间写读后感的原因之一。

言归正传。

《芳华》这本书,写的是我爸爸那个年代的事情,一群年轻的文艺兵的故事。刘峰,林丁丁,小曼,郝淑雯还有作者本人,以第一视角为观察点。多才多艺的,各种标兵,模范加身的朴实的刘峰爱上了“病西施”林丁丁,他以为是两情相悦,结果最后被林丁丁哭泣落跑拒绝,因为在林丁丁的心里,刘峰不是普通人,是神一样的存在,神在普通的人心里是不能有爱欲表露的,而刘峰的表白,让林丁丁不成熟的心智遭受了重创,天神瞬间坍塌。事件不经意之间发酵,于是人尽皆知。昔日的模范得到了严酷的惩罚,先是到伐木连,后到中越战场,失去了那只触摸过林丁丁脊梁的手臂。从此在命运的波涛中沉浮起来,交过一个做小姐的女朋友,乐于助人的刘峰,感化小姐从良一两年,最后却得知她从操就业而分手。。后来回到北京,又被病魔吞噬了生命。可以说,刘峰的一生,以触摸林丁丁,作为分水岭,以前是春风得意的,之后是颠沛流离,相当可悲的。

很容易感受到这一群红房子的文艺兵所处的浓浓的时代背景。看完,最让我深思的一个问题是,到底刘峰是被谁迫害的呢?是林丁丁?是愚昧的那群文艺兵?还是所处的大时代?时代把人神话,再把这尊神狠狠地摔在地上,四分五裂,无从捡拾。

老实的老干部刘峰,只因为对所爱的人表白,从神话后被妖魔化,被人人谴责,批判,而看起来端庄的郝淑雯,却在由嫉妒生气的私心促使下,抢了“我”的男朋友,并很长一段时间,夜夜同床而眠,不得不说,这是一个会吃人的时代,是一个颠倒是非的时代。最后,郝淑雯在“我”面前,喝多了,道出了一切,这个大反转,不可谓不惊人。

真相从来不是我们以为的那样,善是善,恶是恶。

很多时候,都截然相反。

《芳华》读后感3

他是个当今谁也不需要,谁也不尊重的人了,这种人就叫好人。——题记

我刚刚读完《芳华》时,眼眶中被泪水充斥着,喉咙中被“异物”堵着,心中被复杂的情感压着,我仿佛突然变成了哑巴一般什么都不会说,像聋子一样什么都听不到。

当我读到刘峰被叫去审问时,因为团首长将沤了一冬天的水泼在墙上而哭了时,我的泪水突然就决堤了,那一刻我的脑海中只有一个想法:为什么!为什么像刘峰那样善良的人会遭到林丁丁他们的背叛!修补老化的地板,补破旧的军装,掏下水道……这些在我读书时所想象的场景又一一出现在我的眼前,灵巧的双手在我的眼前不停地敲打沙发,于是我眼前的文字模糊了。

我想,刘峰为什么会被曾经仰慕他崇拜他的人背叛,作者已经用最犀利最简单的方式挑明:因为他人好。因为他人好,所以人人都等着他出丑;因为他人好,所以尽管每个人都崇拜着他,但也嫉妒着他。正处芳龄的孩子没有见过英雄,他们感觉到不真实,或者说,他们好奇这所谓的英雄是不是真的像神一般没有七情六欲,再直白一些说,他们没有见到过虔诚向善的圣徒出丑,他们的嫉妒心悄悄作祟,渴求着雷又锋的丑态。所以当那一刻来临时,每个人都义愤填膺地讨伐刘峰。他们心中不屑于刘峰,他们的脸上挂着嘲讽的微笑,他们的嘴上说着刘峰的坏话——小人的嘴脸。

读完这本书我最大的感受是痛恨那个时代,痛恨他们附和式的背叛。那个时代只要认定你有罪就一定要将你纰漏得不成样子,纰漏的错误还是你自己亲口说的,找不出一点冤屈,这多么的可笑!那个时代的一些人也令我感到厌恶:只要有人开头讲坏话,就会引发所有人的坏话。就像书中所写得“我们的孩提时代和青春时代都是讲人坏话的时代。‘讲坏话’被大大地正义化,甚至荣耀化”,多么可怕的社会风气,如果我们生活在那个年代,会不会也变成没有道德底线、没有怜悯心、甚至可以说是没有人性的可怜的爬虫,没有灵魂,空有一副皮囊的附和别人的“人”。

书的结尾更让我感到心酸,病了就仿佛做错了事一般,躲着每一个相识的人,躲在让他不安全的壳中,小心翼翼的“神秘的”活着,而何小曼能够陪伴他到最后,我想或许是因为他们的相似吧,或许因为书中说的“一个始终不被人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也最能珍视善良”,何小曼就是那个人。在最后灵堂前只剩下了三个人,虽然凄清,但也是最好的结果,不该让一些人一些事再扰乱他在另一个世界的安宁生活。

在红楼里发生的一代人的故事,是一代人的青春,也是一个时代的映射。他们的青春就像书的封皮一样,是枯燥黑白中突兀的一抹绿。

《芳华》读后感4

又一次晕机。整个人难受到不行,胃似乎都翻转过来了。回到宿舍,没有收拾行李就躺床上睡着了。醒来时舍友都在,那一刻突然觉得很温暖。

晚上把《芳华》结尾看完了。影片色调很舒服,但那个年代离我太遥远,只有共情但没有共鸣。小说里讲的是文艺的爱情,然而现实却不是这样,现实是天涯何处无芳草,不爱我就拉倒,相信爱情就是一种罪。理解何小嫚为什么会喜欢刘峰,因为她从小到大都没有得到过爱和关怀,我很难相信,一个妙龄少女会因为别人不嫌弃她的'体味而爱上这个人,但是何小嫚会。我唯一难过的片段是为了赢取一个拥抱,何小嫚不惜把自己弄到发高烧,我明白,她的偏执注定了她这辈子都与幸福无缘。在现实生活里,我们不得不服输……

很喜欢黄轩,文艺男青年的气质,看起来话不多,整个人透露着一股忧郁,但却又不失内涵。他很爱酒。但他演的不是我想象中的刘峰,那个因为爱情失去一切的人,应该是颓废和无力的,尽管善良地生活着,可他的脸上应该是没有希望的光,他随波逐流,不肯抗争,默默地为了心上人奉献一生。但是电影里的黄轩,还是透着一股光芒,可能我太喜欢黄轩了,因此带着有色眼镜去看他吧。

她为她爱的人送终,他的心中始终只有另一个人,一个我们看起来庸俗、平凡、不甚了了的人。可是有什么办法呢。爱情就是有它难以想象的路径,而刘峰的每一条路都指向了林丁丁——灵魂和身体。小惠和小嫚,都只是过客。他一生善良,只破了一次戒,却背负了一生的罪孽,这才是最让我难过的地方,所以我对林丁丁爱不起来,甚至觉得她糟糕至极,生活中如果遇到这样的人,恐怕我会扭头就走。

“一代人的芳华已逝,面目全非”,影片的最后一幕还是给刘峰和何小萍安排了一个好结局,不算残忍。书里的刘峰和何小嫚终究是无缘幸福,我没有哭,只是沉重和压抑,心里下了一场大雪。旁人像看戏,心上人嫌弃,她只好压抑。刘峰和何小嫚都是一样的人,两个偏执的人怎么会向现实低头呢。他们的心中,永远在追逐着自己渴望的一切,得不到,也不回头。小说里的爱情总是无所畏惧,勇往直前,但是我知道,我永远都不想拥有这样的爱情,也不想过这样的人生。我不会为了一颗星星,放弃回家的路灯。

严歌苓将《芳华》的英文名译作You touched me。是的,你曾触碰过我,你曾打动过我,你曾在我的心上留下最温暖的回忆。

然而到了最后,我仍一无所有。

《芳华》读后感5

小说读完了,故事的结局很悲凉,文工团里的那几个女孩都没有活出幸福的人生。郝淑雯算是嫁的比较好的一个了,丈夫下海经商致富,但最终还是离婚了;小穗子也就是作者自己,文中没有过多的描述,靠写作为生,过的也一般;林丁丁千挑万选,先嫁给一个军事科学院研究生,却不被婆家人待见且丈夫懦弱,最后离婚,而后嫁给一个居住国外的潮汕人,也以离婚告终;何小嫚嫁给排长,而后她精神失常,丈夫牺牲,最后一个人踽踽独行,老来与刘峰相依为伴,没有名分。

《芳华》,她们哪来芬芳的年华,有的是人间的沧桑与凄凉。

二十岁的刘峰遇上二十岁的林丁丁,默默地为她做了那么多事情,默默地对她好了那么久,自以为水到渠成的表白却以林丁丁哭着喊“救命”结束,以被罚上前线告终。刘峰有没有用尽全力去爱林丁丁,我们不知道。但我们知道,因为这个女人,刘峰的命运来了个大逆转,并以失去一只手臂作为代价,更惨痛的代价应该是对那颗曾经青春萌动的心的打击吧。伤的越深,记得越牢,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刘峰这一生算是没法忘记这个女人了。后来的刘峰,娶了售票员为妻育女,而后,妻跑而未见心中波澜;遇见小惠结一段缘,但也就仅仅是身体的喜欢,我甚至都认为刘峰对小惠连身体的喜欢都没有,毕竟他与小惠的相识也仅是因为他这个老好人可怜这个发廊女;老来与何小嫚相依为伴,却从未碰过她,病危的刘峰,还为小嫚做了不少事情——换竿子、砌地砖、修灯泡、叮嘱换碗,读来感动。小穗子说,“刘峰的心是爱她的,疼她,怜惜她”,是的,刘峰是爱小嫚的,但是这种爱不是爱情,是亲情,是战友情。如果刘峰真的是爱情那种爱小嫚,应该是身体和心都爱她的,除非刘峰认为小嫚是那种不可亵渎的女神,而事实上小嫚从来就不是刘峰心中的女神,林丁丁才是。终其一生,小嫚就这样爱着刘峰,而老来能陪伴在他身边,即使没有名分,对小嫚来说,她心里应该也是满足的吧。

我想,如果当年的刘峰爱的不是林丁丁而是郝淑雯,又或者如果当年刘峰爱着林丁丁的时候而正好林丁丁也爱着他,故事的结局会很不一样,他们是不是都能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呢。但是,故事没有如果,生活也没有如果。终究是人物的性格决定了他们人生的走向和遭遇。

都说爱对了人,每天都是晴天。那么,问题来了,怎么才知道你爱对了人?假如你真的爱错了人,是不是真的只能自暴自弃?你的选择,你作主。

每个人都有或曾有青春,但不是每个人都有芳华。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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