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读后感

时间:2023-10-26 11:09:49
高三读后感

高三读后感

读完一本名著以后,想必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需要回过头来写一写读后感了。怎样写读后感才能避免写成“流水账”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高三读后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高三读后感1

高三,从进入高中那一刻起,就如同一片抹不去的黑压压的云笼罩在我的上。如今,我离这个一直被渲染得昏天黑日的时刻只有一步之遥。如果把短短的高中三年看成一生的话,我就处在更年期了吧~~会敏感,会烦躁,会反叛,会去关心:高三,老了会是个什么样子?今天,在虹图书架上搜索,我的视线扫到这本《高三史记》时眼睛一亮。对我这种几乎注定高三选文科的人来说,读史书总是多多益善的吧。

《高三史记》,戏说高中三年史事。 从化学、物理到政治、历史;从高考、作弊到补课、翘课;从情书、留言书到直升加分书、志愿书;还有此列传彼列传等等林林总总共计35篇文章,再加一序一前言一后记两自述,全书总计40篇大作。其中39篇由刘嘉俊和夜Χ两位大侠泼墨挥毫;序则是“哄动”一时的焦点人物的韩式寒文。

我绕有兴致地逐篇而阅,时不时地嘴角露出坏坏的一笑。笑是由于其中所言有时因太恰如其分而显示出此二生平凡中的一点不平凡。前人即已如此,那么后生必然可畏啊!至于说到那个“坏坏”嘛,实则其中某些篇章段落正中鄙人下怀。一向就觉得那些敢言人之不言者和敢为人之不为者为有胆识之人,其中尤以韩寒为经典人物。如今看来,此类人物似乎是新概念之宠儿,自韩大师兄后继又有刘、陶二辈(夜Χ实名陶磊),其作品似乎也有一脉相承之势。有多少人能把对老师的“不恭不敬”搬入正史,一笔一划一字一句落于纸;又有几何人能把诸如作弊此等如同古代禁毁小说一般被老师三令五申禁止的行为如此堂而皇之地剖析;还有把翘课这类似乎一贯不登“大雅之堂”的内容堆字成文。言其实,不论老师心目中的好学生或者后劲生(无论老师的评判标准为何),总有那么几次或者十几次,多则无以记数次的“思想越轨”。看到此类拍案叫绝的文章自然不禁窃喜:同是天涯读书人,做文何必曾相识!

高三读后感2

说实话,对于这篇文章,我是稀里糊涂的读完的。甚至于连结尾都没有反应过来,哦,原来结尾了啊。我不知道爱米丽是不是在她父亲的强大的气场下活得很压抑。 这篇小说的作者是美国的福克纳的名作之一。它的社会意义什么的我就不说了,网上的很多读后感有详析。我只想说说我自己的一点感受。 爱米丽属于贵族阶级。她有一个家族等级观念深固的父亲。她活在她父亲的掌控之下。 当爱米丽的父亲死后,小说是这样描述镇上人的感觉的“父亲死后,传说留给她的全部财产就是那座房子,人们倒也有点感到高兴。到头来,他们可以对爱米丽表示怜悯之情了。”为什么小镇上的人们会感到高兴?因为人们觉得拥有贵族身份、高贵象征的爱米丽终于有可怜的、需要别人同情的时候了。不是吗?爱米丽终于有比那些处在下层的人们有不足之处了。小镇上的人们此刻的心理终于有了一丝“平衡”了。而因此在全篇小说在出现最频繁的字句就是“可怜的爱米丽”。 爱米丽爱上了一个男人,叫荷默。小说中并没有过多描写他们之间的爱,所以,当知道爱米丽选择用一种极端的方式——杀了这个男人,让这个男人永远地属于自己时。很惊讶,她居然要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尊严,爱的尊严。我并不知道爱米丽究竟是否真的深受着荷默。

“高贵宁静、无法逃避、无法接近、怪僻乖张”。这是小镇上的人们对爱米丽的描述。我认为,爱米丽更像是一只优雅的刺猬。全身长满刺,但却还优雅地迈着舞步。

高三读后感3

《鲁宾逊漂流记》这本书讲的是:鲁滨逊一心想要航海,在他朋友的帮助下来到巴西,开起种植园。本来日子过得很好,有一天他邻居提出去非洲抓黑奴,鲁滨逊和其他邻居都同意了。可航海过程中浪涛汹涌其他人被淹死了,就鲁滨逊被卷上了岸。就这样,鲁滨逊长达28年的生存历险就开始了.就在鲁滨逊被卷上岸的第2天,他看见那艘船停靠在岸边,他就把很多很多有用的东西搬到岸边,他用树木做成自己住所的城墙,再用两层帆布挡雨,鲁滨逊的小屋就做成了。从此以后鲁滨逊就靠岛上剩下的食物生活。后来他发现了山羊,便以山羊作为肉食的来源。

几年后,鲁滨逊开始种植水稻饲养山羊和制作粗糙面包。有一天鲁滨逊救下了一个俘虏。那天是星期五,所以给这个俘虏取名星期五。于是星期五就成了鲁滨逊最好的朋友与忠实的仆人。最后鲁滨逊与星期五发现了一艘英国船。鲁滨逊与星期五终于得到了一个离开孤岛的机会。

读完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鲁滨逊居然会在孤岛上生活了这么长时间。要是我的话,我肯定不会像鲁滨逊那样自立更生,而是在孤岛上等死.在书的扉页上有一句名言: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上一万倍,意思是一个有大无畏冒险进取精神的人,即使在恶劣的环境中,也终将会成为一个成功者,一个英雄。鲁滨逊是一个探索者,一个发明家,一个善于创造性劳动的人。正是他在危险面前保持一种不怕危险的心理,他才能在危机四伏的荒岛上生存了28年,创造了一个前无古人的奇迹。

鲁滨逊这个人物我也喜欢。他在既无帮手,也无伴侣,环境恶劣的情况下在孤岛上开发资源,饲养山羊,在令普通人完全绝望的情况下生存下来。他不怕苦,不怕累,在工具与人力缺乏的情况下做出那宏伟的帐篷作为住处。他还十分勇敢,在人员不足的情况下与几十个野人大战。他这种智慧与勇敢不但令我佩服还是我们要向生活挑战的榜样,我在生活和学习一定要向他学习这种不怕生活之危险和学习之艰难的精神!

高三读后感4

今年暑假我读了《八十天环游地球》这本书。它主要讲了福克先生一行人经历了千辛万苦,克服了无数艰难险阻,终于在八十天内环绕了地球一周。

一开始,福克先生和他在改良俱乐部的牌友们打了一个赌,在八十天内环游地球一周,即从英国→法国→印度→香港→美国→回英国。赌为两万英镑。可旅程刚一开始,巴林银行的伍万伍仟英镑被偷了,他们认为贼就是福克先生,于是派了密探费克斯去跟踪福克先生。这下他的麻烦大了。可福克并未察觉,仍然继续他的旅程。

你瞧,在印度他的仆人路路通不懂当地人的信仰去参观寺庙,被僧侣揍了一顿,差点误了车;有印第安人冲上火车袭击,险些和路路通分离……真是危险重重啊!

但福克一点也不着急,他还做了件大好事呢:他在穿越森林时,他们突然听到一阵嘈杂声,看到前面有两人拖着一个妇女,后面人高举火把,有几个人还抬着棺材。向导说这是当地的风俗,每当他们的老土王死了都要用一个活人来殉葬,咱们别管。谁知,福克先生却大胆地说:"我还有四个小时的时间,可以去救人。"大家都被他的精神所感动,一致赞同去行动。经过周密思考,终于救出了那个人。

密探费克斯终于等来了英国拘捕福克的拘捕令。刚落地警察局就把他关押起来了。经过了33分钟后,费克斯对福克说:“有个小偷很像你已被捕,您没事了。”福克出来后,愤怒的揍了费克斯两下,这可是他平生第一次打人,因为这刚好是第八十天。由于时差,最后,他准时到达俱 ……此处隐藏4705个字……应能力,便想出了一个办法。他让一个人“偷”一个东西,然后藏了起来。之后,他站到了队里。黑子出场了,它轻松地找出了藏好的东西,又找出了寻个“偷”东西的人。可是,训导员不同意这个人是。黑子奇怪了。最后训导员笑了,并告诉黑子它本来找对了,但是没坚持。黑子明白了这是一场骗局之后,十分伤心,就再也不理训导员他们了。它也不再为部队做事,性格也变了,不再那么有用了。最后,训导员只好忍痛安排它退役了。

当我读完这篇文章时,我惊呆了:没想到一只狗,一只极其普通的狗,竟然有这样的尊严。它不像狗,更不像动物,而像一个人,一个有自尊心的人。

狗也要尊严!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里,狗是没有尊严的代表,哈巴狗、走狗、狗头军师。今天,作者竟然说“哪怕是只狗,也是要尊严的!或者也可以说-------它们比人还要有尊严。现在的人,有的为了让别人满足他的愿望,竟愿意听从别人的指挥。别人让他向东,他就只愿意向东,别人让创始向西,他就只愿意向西。这种人,可以说他连只狗都不如!

当你读完后,你就会被军犬黑子的自尊心所感动。最聪明的狗除了不会说话之外,跟人没有什么差别。黑子的聪明就因训导员的一句玩笑话而彻底地葬送了。因为它信误导员胜过信自己。它不停地听从训导员的话,却把正确的答案当成错的。它也想不到竟是自己最信任的人把自己给骗了。读到这个地方就叫人心酸。被自己最信任的人给骗了,任何人也接受不了。

狗都这样有自尊心,有尊严。如果一个人连这个都没有,就可以说他连只狗都不如了。

所以在此,我也要告诉大家,生命可贵,尊严也可贵。如果一个人没有了尊严,那他连一只狗也不如了。

高三读后感13

他,生活在城镇尽头的那座孤独阴冷的古堡中;他,终日与无情的花草、冰冷的砖瓦为伴;他,不曾与外界接触过,于是在、从不懂得喜怒哀乐的滋味。他,就是剪刀手爱德华。

单纯如他,佩格把他带出古堡后,他总是用好奇的目光注视着城镇的一切,小心翼翼地感受着佩格家的温馨的感觉;单纯如他,得到认可后像个小孩子一般高兴,免费为城镇的各户人家修剪花草甚至是头发;单纯如他,一直默默地守护在爱的人身边不允许任何人伤害她;单纯如他,在为保护自己爱的人时杀了一个坏蛋,却懊悔自己是否已变成了一个坏人。但如此单纯的爱德华终究还是不得不屈服在残酷的现实之下。因为一次偶然的事件,爱德华被误会为小偷。他过去为邻居们做的种种好事竟被一概抹杀,甚至还有人觉得爱德华免费他们修剪花草是居心叵测。从此爱德华被迫整天提心吊胆躲警察,最后只好回到那座似乎已被人遗忘的古堡中。

爱德华对人处事方面比我们这些真真实实的人认知还要深,他知道人与人之间应该是爱、包容、互助,这些都源于内心二不是法律制度的约束。他单纯得让人心疼,宁愿自己受侮辱、受委屈、被误解也不会反驳一句。可是,那纯净的心灵却不得不被“现实”的剪刀划破,流出了融雪般的液体。

“爱德华应该拥有一双手。”几乎大多数观众都这样认为,但我觉得其实不然。“手”回转满各种欲望和丑恶,而这些东西远比剪刀来得锋利,杀人于无形,剥夺人之初的单纯。这双剪刀手象征着单纯天真与这个世界的格格不入,心中没有私心、没有贪欲便是残障、怪胎。单纯的爱德华只适合活在那个与世隔绝的古堡中,他孤独但不寂寞。

这世界没有像爱德华那样自始至终无邪的人,但也有不少的好人。单纯是这个世界始终缺乏的,但单纯的人又似乎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于是,单纯便变得如此可贵了。

高三读后感14

有这样一个人,出生时相貌如同八旬老者,没有一丝啼哭,没有一丝叫喊,就安安静静的来到了我们的世界。他安静的降临并不代表他便可以被这个世界接受,从出生就受到人们以异样的眼光看待,说他是个怪物,他的出生是那家医院的耻辱,对那个接生医生是一种侮辱。 从出生就引起这样的波澜,注定他的一生不会平凡。

这本书改编的成的电影获得了81届奥斯卡奖,人们因为这项荣誉记住了这部电影,争相去电影院看这部电影的时候,却忘了回归原本,看看菲茨杰拉德在纸上是如何用语言文字描写着一神奇的事情的。

村上春树评论菲茨杰拉德,说看了他的小说永远是不可思议,好像命中注定一样始终牵扯着自己,看了他的小说,让自己有写小说的念头,菲茨杰拉德就像他的老师,他的大学,他的文学伙伴。

看这本书我看的十分仔细,中文译本反反复复看了很多遍,即使故事已经深深刻在我的脑子里了,我仍然重新回到他最初写作的英文版本,即使有大量的陌生词汇,我仍然孜孜不倦的查阅字典,一个字一个字的翻译,品味不同语言文字的魅力。

返老还童是从古道今人们所梦想的,但是如果我从出生就有着这样的经历,我又会怎样生活在这些世界呢?读完这本书之后我一直在想这个问题。出生时面对全社会异样的眼光,上幼儿园因为奇怪的长相不能交到朋友;小学,中学因为超乎同年龄段的智力和长相又会受到歧视;到了上大学的年龄因为年龄和长相不符而被退学。一生的光荣岁月只有到了年过半百的时候,那时候的自己一副俊秀长相,令人羡慕不已,在旁人感叹时光流逝,惋惜自己逝去的青春,没有一个人能相信你是一个已经历了大半个世纪的人了。碰到自己喜欢的人又不能追求,爱与死亡冷酷的纠结着,结局终究令人伤心。

岁月稍纵即逝,我们只能珍惜这如瀑布上的水一般流逝的光阴,返老还童终究是一场美梦,抓紧身边的每分每秒,做有意义的事情,充实自己的精神灵魂。做一场返老还童的梦,朝着菲茨杰拉德向异想天开的幻想小说之路迈进!

高三读后感15

和鲍鱼排翅同席,不以为贵;与青菜萝卜共煮,不以为贱;在富豪酒宴中与龙虾同烹,不以为喜;在穷人的大锅里与剩菜杂烩,不以为悲。与竹笋青菜做朋友,它不显露;与红鲟九孔结伴走,它不隐藏。豆腐就像先知,在自己的家乡不受重视,却无损于它的价值——《先知豆腐》。

一直以来,我对于豆腐的认知不过就是简单的一盘菜,可是在读过林清玄的《先知豆腐》后,我觉得豆腐不仅是食物也是我们的老师。

豆腐是方方正正的,外表庄严,内心却很柔软,他总是能包容和欣赏一切食物,他与任何食物都不相排斥,它不忌冷热,它是温和的,就像水一般的平和,每到雨夜,你似乎可以听到它喃喃地念着佛经。

豆腐也是坚硬的,一块好豆腐,是要经过千锤百炼的,它要被沉重的石磨挤压碾磨,在细小的网眼中过滤,在水与火中冶炼,经历各种磨难,可谓是“烈火焚烧若等闲,只留清白在人间”。

它把坚强对自己,柔软对别人,他把痛苦痛苦自己,却以最洁白的自己示人。做人也得如此啊!人的一生可比豆腐凶险得多,在各种风浪拍打我们之时,我们必须得以强健的体魄忍着,如果懈怠,那意味着被风浪击垮,因为没有人能不经风雨获得成功,没有人能不付出就有回报。

在我眼中,豆腐就是一个平凡的人,他经历磨难更有一颗平淡的心,他像一位长者,总能用睿智的目光抚平你浮躁的心。这个世上最伟大的就是豆腐了,因为不论怎样轰轰烈烈,终究都要归于平静的,只有平凡才是最真实的伟大。

做一个像豆腐一样的人,清清白白的坚守自我,坚强的面对挫折,这样的人不一定会有如潮水般的掌声,但一定有他人对他报以真心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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