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施工承诺书4篇
在现实社会中,承诺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承诺书在写作上具有一定的格式要求。相信许多人会觉得承诺书很难写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施工承诺书4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施工承诺书 篇1
致:(招标人)
我方已认真阅读并熟悉工程招标书的全部内容,同意按此招标书的内容及相关法律形式与招标方形成合同关系,我方愿意接受本招标文件的各项内容,同意
一旦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具体规定与项目法人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按时交货,为工程
一、质量承诺
我方郑重承诺本工程质量达到招标文件要求成活率100%(包成活),在施工过程中如因我方原因出现质量问题,我方愿无条件承担由此给业主带来的全部损失。
二、工期、进度承诺
我方完全服从业主的安排,在保证成活率100%(包成活)的基础上,达到业主的进度要求,确保如期完工。
三、安全、文明施工承诺
我方将服从业主和监理单位的管理,遵守业主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确保施工人身和设备安全,确保不出现任何人员伤亡事故,达到业主的要求,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四、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材料和施工质量问题,我方一定尽快更换处理,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投标人代表签字盖章:
施工承诺书 篇2
今有承建单位:负责承建工程项目:。为保障在该项目工程务工工人特别是农民工依法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遵照《建筑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和《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特做出如下郑重承诺:
一、本单位承诺依时结算和足额支付务工人员工资,各岗位(工种)支付周期约定如附件,支付时间不超过支付周期日7天,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计发工资的,在工作任务完成后10天内支付劳动者工资。如因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必须经全体务工人员协商同意,但至少每月向务工人员支付一次工资。
二、建筑施工企业务工人员工资不包括材料费、质量保证金、承包利润等相关费用。在结算周期内难以核定务工人员完成工作量的,可以先预付工作,并在下一结算周期内结清。预付工资应不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
三、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核算务工人员工资,工资足额支付,不得以风险金、质量保证金等名义克扣工资。工资直接发放给务工人员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四、如实编制工资支付台账,记录工资支付对象姓名、核算情况、支付日期和实发工资数额,并在工地公示栏公布,公布时间不少于7日,并公开举报投诉的部门和电话。
五、作业现场实行工地实名制用工管理,建立能动态反映施工现场一线作业人员实际情况的花名册、考勤册和工资册等实名管理台账,实现施工现场人员底数清、基本情况清、出勤记录清、工资发放记录清、进出项目时间清等“五清”目标的管理。
六、本责任承诺书一式四份,责任承诺单位、当地住建部门、人社部门各执一份,在工地公示栏公开一份。承诺书自责任承诺单位法人、授权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责任承诺单位如违反上述承诺的,自愿承担所有责任,并接受当地住建部门、人社部门行政处理措施,包括不限于:停工整顿、提高建筑施工企业工资支付保障金比例、对责任单位信用扣分、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法律责任。
责任承诺单位:
项目经理(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施工单位名称(公章):
年月日
施工承诺书 篇3
本工程为:中山市扩建项目,由于本工程施工受场地限制,材料也必须等医院门口无车辆停放及大量人员通行时才可进场。其中有些特殊工序需连续作业。为了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同时对周边居民的影响降到最低。施工方江西建工第一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特提交夜间文明施工承诺书,其内容如下:
(1) 精心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流程尽可能把噪声大的工序放在白天施工。
(2) 加强对操作人员进行教育和管理,严格遵守夜间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晚上施工不大声喧哗。
(3) 加强对施工噪声的控制,对连续性、特殊性的工序做到在晚上10:00以后不使用镐头机、空压机等发出严重噪声的机械。
(4) 夜间施工车辆进出工地不允许鸣喇叭。
(5) 夜间施工车辆进入工地应限速5公里/小时。
(6) 夜间施工尽量避免铁器敲击,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7) 尽可能的选用新型设备,并加强保养,避免因设备老化缺少保养等增加的噪声。
特此承诺!
有限责任公司
20xx年10月20日
施工承诺书 篇4
一、房屋拆除工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环境卫生实行拆除申请人负责制,拆除申请人必须切实负起有关责任,加强对拆除施工工程的监管,同时应投入拆除安全围护及扬尘污染防治所需水、电等有关费用并保证专款专用。
二、拆除申请人必须保证实施拆除施工的单位具有相应的拆除施工资质等级;保证拆除施工单位的确定采取招投标方式产生,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保证与拆除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卫生责任书。在实施房屋拆除前,拆除申请人应将拆除施工方案及协议书送所在区房屋拆除安全监管部门备案,而后方可开始实施拆除施工。
三、拆除申请人应联系、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影响拆除工程安全的各种管线(如煤气、天然气等)的切除、水电的移位及评估手续的办理等相关工作(拆除防尘洒水设施应保留)。对已停电、停水的拆除工地,应按规定接通临时施工用水、用电,以保证控制扬尘及拆除施工的用水用电。
四、拆除申请人应管理好拆除工地的环境卫生,做好拆除工地灭鼠、灭蝇和及时清除垃圾的工作。在实施房屋拆除时应遵守“先围后拆”的规定。砌筑围墙高度应在2.2米以上,并粉平刷白,按要求书写标语。因市政施工确实难以砌筑围墙的,应按规定设置硬质材料遮挡围护。
五、拆除工地必须设有安全监督员和卫生监督员。
六、拆除工地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牌,须划定危险区域并指派专人守护。夜间作业应设置警示灯光。有可能影响和危及临近居民和行人安全的,必须按规定牢固设置防护网和安全保护装置。
七、拆除工地应悬挂施工单位告示牌。施工人员必须会正确使用安全装备,进入拆除工地必须戴好安全帽、穿着劳动鞋。
八、拆除施工应根据房屋结构,采取自上而下分层拆除,不得立
体交叉作业。框架结构的房屋确需连体倾覆拆除的,距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和人行通道必须达到被拆建筑物高度的1.5倍以上,同时应做好减震和控制扬尘工作。凡可能影响拆除安全的框架结构,不得连体倾覆。
九、拆除施工不得擅自占道、占用绿地、阻碍交通,工地内严禁焚烧垃圾和各种废弃物,拆卸下的各种材料应堆放整齐,及时清理。
十、拆除两层及两层以上的房屋,应按房屋层高进行防尘围护。拆除房屋产生粉尘的必须及时洒水降尘,建筑垃圾和房屋旧料、废弃物必须设置垂直运输设施或流放槽倾倒,没有安全监督员在场监管的情况下,不得从高处下抛拆除物。
十一、拆除工地的安全隐患必须立即排除。一旦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必须立即停止施工,及时组织抢救,并立即向市、区房屋拆除监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等单位报告。
十二、拆除申请人未能达到本责任书要求的,由城市房屋拆除监管部门向拆除申请人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根据具体情况予以通报批评和处理。
附: 联系电话表